爱情的鞋垫有多绚丽,你的诗就有多凄美
1由于家里穷,哥姐又多,翔小小年级就出去打工了。而他有一个习惯,就是爱写些诗歌、小日记,不管多累,他都坚持用心写着。在给一家公司打工的一年里,天天加班不说,工资也少得可怜。后来,那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偷
1由于家里穷,哥姐又多,翔小小年级就出去打工了。而他有一个习惯,就是爱写些诗歌、小日记,不管多累,他都坚持用心写着。
在给一家公司打工的一年里,天天加班不说,工资也少得可怜。后来,那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偷偷的卷款而逃。翔有半年的工资都没拿到,他连回家过年的路费都没有了。当时他愤恨不已,思乡悲痛不已,于是他写下了:
十八岁,我就走上了社会
是生活,让我有了艰辛的泪水
但我不后悔 不气馁
……
为了认识,我生活得很早
为了生活,我认识得更高
就是在那年,有个女孩很喜欢他,甚至过年都愿意陪他在外面过,他很感动,但也很伤感,因为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不能给她带来什么幸福了。他在日记里写到:
……
如果你爱我
请把语言和真诚倾诉
莫把青春献我
因为,我不想要你
与我共度无尽的沧桑
而辜负
青春对你的厚望
他把这首诗送给那女孩以后,自己就悄悄地走了。谁知那女孩知道后,又跟过去了……
2
到了另一个公司后,他一直默默地干着,也默默地写着。而他的这种执著,都被那女孩看在了眼里。渐渐的互相理解以后,他愿意把自己写的日记给那女孩看了。女孩知道翔的苦衷,她会给他时间的,那女孩就是珍。翔的内心慢慢被珍的举动感化了。他在她的眼里是那么的神圣;她在他的眼里是那么的纯真。两年里,他俩象姐弟一样的生活着、照顾着,日子过得越来越开心了。
有一天中午,与翔同一宿舍的男职工辞职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珍又来跟他一起吃饭了。吃着吃着,他俩就用馒头打了起来。等馒头用完,翔看见自己的床上全是馒头渣子,他有些生气了,他想抓住珍那双讨厌的手,可又不敢。而珍得意忘形,她又捡起馒头渣子继续打他。这时,翔灵机一动,就抱着被子扑了过去……他把珍抱得紧紧的,紧得他有些颤抖,紧得他有些心乱,他还闻到了珍身上淡淡的香味。珍有些喘不过起来,她转过身来,猛的在翔的下巴狠狠地咬了一口。翔一惊,就松开了手,珍象兔子一样的逃走了。
那一夜,他俩都失眠了。他想着珍那火辣辣的唇;珍想着翔那有力的臂膀……
第二天,他俩上班时,都不好意思说话了,只是各干各的工作。晚饭后,珍悄悄地塞给翔一件用红布包的东西,并说:“翔,我想好了,我真的离不开你,请你接受我的礼物吧。”
翔一惊:“啊,我能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吗?”
“不贵重,只是双鞋垫而已。”珍说。
翔紧张地把那双鞋垫拿回了宿舍,打开一看:“哇!真是双精美细致的鞋垫。”翔一边感叹一边欣赏着,鞋垫四周用金色丝线缝的边,象天上的彩虹;鞋垫里面用桔、绿色斜线点缀了许多的花草;左右鞋垫分别用红色丝线绣了两行大字: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多美的鞋垫啊!仿佛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它更美了。翔感慨又幸福地想着,他已觉得珍的心是那么的烫,那么的热烈。虽然自己一无所有,但已感动得不能拒绝了。
那一夜,翔写下了第一首爱情诗《唯有你》,其中后面几句说:
唯有你
我心中的爱神
等你
即使要持续了几个世纪
爱你
即使生命只有几秒的历程
我已经饮了你那爱的蜜汁
不能拒绝
我深深的情意
3
往后,他俩就花前灯下经常的约会了。虽然翔没什么钱,但吃碗面条,吃根冰棍还是吃得起的。他还经常问:“珍呀,我什么都没有,你跟着我别后悔啊?”珍却说:“我早已想好了,要后悔就不给你这双鞋垫了。”
或许是爱情真正的来临,就不顾一切了,他俩穷得开心,玩得也很高兴。哪怕只坐在草坪上,他俩也有无尽的欢声笑语;哪怕冬天在湖里划船,他俩的内心也充满了暖意。爱情就是这么的神奇,让你忘乎所以。
不久后,他俩就同枕共眠了。有一次珍躺在翔的臂弯时,翔突然想起了那双鞋垫,他就问:“珍,你为什么送我那双鞋垫呢?”
珍睁大眼睛深情地告诉他:“那年我十八岁时,跟表姐都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有很多小伙子都追我们俩,但谁也没有中意的。”
有一天表姐对我说:“假如有一天你爱上了一个男孩,你会送他什么呢?”
我说:“还没想好呢。”
“那咱们比一比,谁送的东西好,谁就能找到最好的男友。以一个月为限,你看行吗?”表姐又说。
“好!这主意不错,比就比。”我爽快的答应了。
一个月后,表姐拿出一件自己亲手织的毛衣给我看时,我被她的细心和耐心给征服了。那毛衣是‘V’字领形的,全身是方块和圆形交织的图案,立体感很强,清一色的草绿,很肥大。表姐希望她未来的男友人高马大,有气派,有修养。
当表姐看见我绣的鞋垫时,她更惊讶的说:“你绣的鞋垫有花草,有文字,你一定能找到一个热情、浪漫又有知识的人……
翔听完珍说的这段故事后,感到羞愧又幸福。当晚,翔就把那双鞋垫放在密码箱的最底层。他想,这么珍贵的东西,自己是舍不得垫在脚下的,要一辈子珍藏。
4
两个人就这么幸福的依靠着,转眼间两年过去了。这两年里,他俩一直在外漂泊着,奔波着。翔去过珍家,珍的家人不同意他俩和好,翔千般求,万般表态,珍的家人才勉强同意:珍也去过翔家,翔家人都说珍不仅脾气好,人也长得漂亮,大大的杏眼,白白的皮肤,个子不到1米65,也算高挑了。村里人也说,翔真是好运气,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女友回家,真是上辈子积德啊。
可是,翔与珍的老家都很贫穷和艰辛,他俩只能把平日打工挣来的钱资助家里,婚事也一直没有着落。
翔在这段日子里,渐渐的看了很多杂志,迷上了文学,写作也有所提高,但写出来的,没有几篇能发表。为了更好的提高,翔就去鲁迅文学院深造去了。珍希望翔学点手艺,以后能过得好点,学文学不知哪年才能出头,但她说服不了翔的那种执著,就任由他去了。
珍是个现实的人,她白天上班,晚上就去学管理,希望未来的自己能做个企业管理人,挣更多的钱,过得更舒适些。她不想再过那种艰苦的日子了,那种日子她过够了,过烦了。
常在一个环境里生活,就会被这种气氛所感染。珍在夜校的这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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