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恍若云烟

往事,恍若云烟

隽豪散文2025-10-04 06:05:36
《中学生文学》杂志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中国内地发行的文学杂志。1986年春天,我在《语文报》的中缝广告上,看到了《中学生文学》杂志7月号“女中学生作品专号”的征稿启示,由此,知道了《中学生文学》杂志,
《中学生文学》杂志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中国内地发行的文学杂志。
1986年春天,我在《语文报》的中缝广告上,看到了《中学生文学》杂志7月号“女中学生作品专号”的征稿启示,由此,知道了《中学生文学》杂志,并参加了征稿活动。
我创作了两篇电视小品剧本,纸稿交邮局寄往编辑部。
7月,我收到了样刊,样刊的最后一篇作品,正是我的作品。
第一次翻阅样刊,我有些失望。
失望的一个原因是:我投两篇稿,被编辑老师枪毙一篇,只发表了其中的一篇。另一个原因是:我成了“女中学生作品专号”作者的倒数第一名,按照文学作品四大类体裁排版,剧本在末尾,我是该期剧本创作的唯一作者,连陪我并列倒数第一的同学都没有。
失望的同时,我又有点欣喜。
我翻阅第二遍“女中学生作品专号”时,看见了编后语:“历史上曾出现过文姬、薛涛等女作家……我们相信,未来的风流才女们,将从你们中间诞生!”可见,编辑老师鼓励着我这样文笔生涩的中学生女作者。
发表的电视小品剧本《明亮的眼睛》是我的文学处女作。
那一年,我17岁,是雨季中的花季少女。
我没有创作经验。
当年,我家有一台黑白电视机,电视上脍炙人口的节目是电视小品,所以,在创作征稿作品的时候,我选择了大众化节目电视小品,根据《中学生文学》杂志的读者特点,将剧本内容确定在中学生生活。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坐在母亲的办公桌前,铺开方格稿纸,将构思的剧本画面付诸文字。不到半天时间,我的创作完成。
我没有请老师指导,也没有将参加征稿的事告诉同学。
我的作品发表后,我才把“女中学生作品专号”交给语文老师,请语文老师批评指正。
语文老师读了我的文章,看出了不足,指出“习惯”一词用词欠妥当,用“自然”一词更贴切。
几年后,一位老编辑读了我的处女作,告诉我写文章应顺应时代潮流。
承蒙《中学生文学》杂志编辑老师给予厚爱,让我在一万多份投稿中,成为入围“女中学生作品专号”作者里的第42名。
由于有了作品面世,我拥有了读者,他们千里飞鸿,向我传递了友谊的信鸽。这些读者有:河北XXX同学、河南XXX同学、广东XXX同学、福建XX同学。
我在《中学生文学》杂志仅发表了一篇作品。
后来,我陆续给《中学生文学》杂志投过稿,皆没有被采用。
我成了这份杂志的热心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欣赏到其他作者的创作才华,知道自己文学创作的水平不足,懂得《中学生文学》杂志是一份严肃的纯文学杂志。
2007年,有一个在香港注册办公地点在北京的协会,邀请我成为协会会员,此协会在邀请函中注明我有“杰出”成就,我思来想去,找不到成就,只好将17岁那年的“大作”作为成就交上去,我成了此协会某年度的理事之一。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此协会的名誉主席是大名鼎鼎的美籍华人XXX女士。或许,这是我今生唯一加入的协会。
当我在网上读到博客文章《中学生文学档案》,搜索到大量转载后,回首往事,恍若云烟。
谢谢《中学生文学》杂志编辑老师!谢谢我的读者!谢谢《中学生文学》杂志!谢谢所有引导我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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