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个多吐钱的提款机,你会怎么办

面对一个多吐钱的提款机,你会怎么办

謷色杂文2026-10-06 01:55:35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4月21日22时许,许霆伙同同案人郭安山(已被判刑一年)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取款。至4月22日晚11时30分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4月21日22时许,许霆伙同同案人郭安山(已被判刑一年)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取款。至4月22日晚11时30分止,许霆共提取现金175000元,之后便携款潜逃。检察机关认为,许霆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新快报)
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呢?我当然不清楚。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从道德上来看,这确实是不当行为。不是自己的钱财怎么可以拿呢?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取得的是正当收入。从别的地方捡了钱财、贵重物品,要想法去还给人家。自动柜员机,就是摆在路边的巨款,多拿了,当然要还。这是道义问题。
偷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普通人的理解是用隐秘的手段,偷偷地把别人的财物拿到自己的手中。你看许霆吧!他取钱的时候,自动柜员机说“不”了吗?他是承认的。他用的是自己的卡,自己的密码,在摄像头的监控下取的款。自动柜员机多给了他钱,是他的错误吗?咱打个比方说,去银行里面取钱,办事人员错误地多加了一个“0”或者两个。取款的人随即把钱拿走了,是他的错误吗?银行把过错推给许霆,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是他太强势了吗?
如果自动柜员拒绝的话,许霆拿石头把它给砸晕了,然后取走了钱,这样才是犯罪的表现吧?哦,这不仅仅是盗窃,还是抢劫了。可是你看,柜员机好好的,也没有什么坏,自己就把钱给了许霆了。如果这也算许霆的错的话,真有点说不过了。
大家可能知道这样一种事:从自动柜员机里出来假币的时候,银行是可以拒绝承认的。这样的例子也不用举了。在舆论的压力下,有的银行机构已经在某些时候可以兑换假币了。同是这样的事,银行怎么可以把责任完全推给取款者个人呢?难道平常我们取出了假钱也是我们的责任吗?
就这个事情,我询问了许多朋友。他们说,碰到这样的事情,不去取款才傻呢!甚至有几个朋友还商量怎么去取巨款。后来一想算了。这样的馅饼砸不到自己头上。这不,不光没有馅饼,牢狱之灾都来了。可怕啊,可怕!
产生这样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说白了,一枝独秀的银行机构,一直是站着说大话的人。这个时候,为什么不延续以前的态势呢?收卡费、跨行查询费用、电邮费用等,哪一个不是他们说了算呢?我记得有一个人这么说,银行抢钱呢!另一个原因是法律还不健全,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算盗窃。
犯错的,要谴责;没有明确的要明确;打破一个人说话的局面。我认为,这三个方面是以后要做的。希望不要再发生和银行有关的案子了。年年那么吵,耳朵都快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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