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反贪官员成巨贪的启示

县级反贪官员成巨贪的启示

托体杂文2026-09-27 03:11:09
中国杂文网报道: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规,据称财产约2亿。昨天,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官告诉记者:今年5月5日,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纪检部门“双规”,此事在当地反响强烈。一位与穆工
中国杂文网报道: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规,据称财产约2亿。昨天,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官告诉记者:今年5月5日,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纪检部门“双规”,此事在当地反响强烈。一位与穆工作多有接触的县公安局民警私下透露,穆新成事发与当地矿老板举报有关(6月25日成都商报)。很难相信小小的县反贪局长会收刮这么多的钱,2亿呀!县反贪局长可能只是个科级干部吧?再想象一下市里面省里面甚至更高级别的官员,假如不廉洁的话会有收刮多少钱呀?不敢想象。一个政府公职人员财产2亿元,肯定不是工资所得,反贪局长贪腐,可笑可憎。
一个科级反贪局长凭什么聚敛多达两亿元的资财?这说明我们一些反贪局局长们的权力,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对其权力没有制约与监督,要想成为人民的忠诚卫士,是不可能的。权力不受监督,权钱交易就易如反掌。一个科级的反贪局局长在地方上其实不算很高职位,可反贪局直接承担着侦查贪污受贿等犯罪的职能,尽管其上有检察长,再之上有人大、党委和纪检的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但事实上这些监督却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并未建立对反贪局局长等特殊人员的遴选机制,甚至反贪局局长的任用不须公开选拔、公示,也不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述职,不用接受人民代表的质询,于是成了机制内和机制外的监督空白。
穆新成的落马,就因为是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报道称:繁峙县众多的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多被这位反贪局长“办”过。该县还有知情人士透露,凡矿主均需向其“进贡”,或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由于涉矿官员的屁股不干净,当然情愿以钱财买平安,心甘情愿受“敲诈”。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官员参股煤矿的治理也一浪高过一浪,甚至屡下最后通碟,限于某年某月某日撤资撤股,可大多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以至于一些矿产大县涉矿官员之众、规模之大、程度之深日甚一日,查不胜查。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接受反贪局长的“敲诈”,与其同流合污,要黑一块黑,如此才能多一方保护伞。
权力是一面镜子,清者映出清的影像,浊者映出浊的灵魂。穆新成即是一个在权力镜子面前映射出丑恶灵魂的浊者,反贪局长反而更贪更腐达到亿元巨赃的这条新闻,如此刺激公众眼球,引起跟帖的泛涌,足可见公众仇腐的心理剧烈程度,更可见对权力失控的失望与指摘。毫无疑问穆新成只是一个被拔出来的“萝卜”,而那些被其“办”过的众多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必然将会是其后的泥巴,也会被带出。很浅显的一个道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这些煤老板和政府官员自身有问题,何惧穆新成来敲诈?又如何会花钱买通穆新成为己消灾?因此,从穆新成落马,我们可以清晰辨见,被中央一再强调一再严惩的官商勾结之弊,在一些基层政府依然存在。不但存在,还能形成一个围绕个体官员捞到2亿元巨赃的腐败链条。
一个反贪局局长,身在清水衙门,自己并不掌握巨额资金,怎么能搞到这么多钱呢?原来他主要是靠敲诈勒索来的。我怎么都觉得这应该是旧社会国民党官员干的事,不象是共产党的干部的所作所为,然而事实不由得你不信。一个官职不高,纱帽翅不大,官衔也不太显眼的科级干部,一下子就贪走了两个亿,如果不经媒体披露,简直使人难以相信。但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明眼人一读也就一目了然。实在是触目惊心,在网上一经披露,舆论哗然,被誉为中国官场县级反贪变成巨贪的第一人。他有这个能耐,主要是佩戴着副检察长与反贪局局长两个官衔。反贪局真是个好单位啊!因为现在有很多一把手都缺乏监督,哪个敢说没有腐败现象?所以只要我反贪局盯上你,你就得拿钱买我的歪嘴,我专门吃贪污的人,而且你还不敢伸张反抗。
据资料显示,山西繁峙与其他县一样,是一个矿产资源众多的大县,已初步探明的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铁、铅、钼、锌、硫铁、石灰岩、云母、褐煤等27种,矿点98处,其中金矿储量居山西省之首。由于矿源多,采矿的也多。这里采矿者大都非法者居多,且被批准者大都证件不全,也难以获得采矿权。一些采矿矿主为了采矿、挖煤,就通过各种不合法的手段,买通当地官员,以获得开采煤矿资源的通行证。要获得通行证,那就要用金钱去疏通、打点。如果你不送你就不能采矿,只能看着别人去挖煤,去赚大钱。
为何繁峙县近年矿难不断,不仅当地政府因掩盖事故真相受到过查处,还多次曝出收买记者以“封口”的丑闻。可见,当地滥采滥挖,超计划开采,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众多,手染矿工鲜血的黑心老板,为保住非法所得,自然会向一切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司法机构和各级“现官”进贡,反贪局长仅是其中的一位“大仙”。为何矿难屡治不改、难以根除的背后,就是有官商相互勾结的保护伞在作怪。而且开矿者很多是官商混在一起,采矿者在这把保护伞下,矿主才能获得采矿的通行证去采矿,稳稳当当去赚他们的昧心钱。在这种不良的背景下,请客送礼也就一哄而上,而且越送越大,贪官也就越贪越多,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那就是只有送大礼的老板才会得到真正的保护。
民间曾有戏言:某检察院反贪局的牌子被人动了手脚,把“反”字上的两撇给撬掉了,这样,“反贪局”变成了又贪局。路人见了,大笑不止。事实上,反贪局长成贪官的案例屡见不鲜。自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罗辑因严重违纪被撤职以来,先后有贵州省检察院原反贪局长刘国庆、江苏省检察院原反贪局长韩建林,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原反贪局长贾军英,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原反贪局副局长李勇、广西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建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等被查处。这些与魔鬼打交道的人,为什么容易被魔鬼同化。反贪不成反成贪官,这正是隐藏在穆新成个案背后的共性,那就是这种人都亡于贪食、最后才死于诱饵。这也是反贪局蜕变成“又贪局”的现实困境。穆新成所得的巨赃,有与众多矿老板的交易,也有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的交易,从2亿元的辐射看,背后隐匿着一个更大贪腐群体,它真实的映射出一地官场的政风生态。穆新成的落马,应该说刺激了大家的敏感神经,使我们不能不反思针对反贪权力监管的失位,也不能不反思官员个体堕落的原因。我们不能忽视这个“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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