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的代价

天堂的代价

侍候杂文2026-06-09 21:32:44
“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天堂……”。对于不得不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要想拥有一个“天堂”的家(房子),必须先走过整个地狱。从房改到商品房价格的波翻潮涨,我一直冷眼注视着。我不知其中的玄妙,想像不出这种变
“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天堂……”。对于不得不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要想拥有一个“天堂”的家(房子),必须先走过整个地狱。
从房改到商品房价格的波翻潮涨,我一直冷眼注视着。我不知其中的玄妙,想像不出这种变化的最后走向,但知道一点:在格外关照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利益的政策思维下,最受伤害的,注定是最大多数的、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
05年,有个熟人兴奋地说,他住的房子升值了,翻了个跟斗。我忽然起了个浇盆冷水的恶毒念头。我问他:通货大膨胀年代,你吃的11元一斤的大排,跟现在7元一斤的大排比较起来,肉味是不是更香一些?除了心疼、肉疼之外,11元一斤的大排是否吃得你感觉自己更高贵一些?
这番话果然可以让人垂头丧气。
对于只拥有一套住房的大多数市民来说,这房子即便增值十倍,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要是卖了变钱……,——你住哪里去啊?
几年前,你卖了旧房,可能再贴上5万,就可以搬进更惬意的新宅;现在呢,再搭上十万、十几万,恐怕也不能如愿了。
房价的疯涨,只苦了希望改善住房条件的平民和急着要搭建新巢的年轻一代。得了便宜而开心的,是拥有多套房产的“有产阶级”和房地产开发商。最大的赢家,还是政府,不但财政收入暴长,那显示官员政绩的GDP也平白无故地往上飙了一大截。
所以,当国家领导人意识到,这种经济现象危害到国家的根本利益,高声疾呼要平抑房价时,没有几个地方政府肯舍弃咬在嘴里的肥肉,真正愿意采取有效措施的。
很多年前,当那帮蹩脚的御用文人提出了向国民收取土地税的馊主意,曾经让上下官员大大惊喜了一把。一个点子变黄金,这是最经典的例子。是空手套白狼的现代版,而且合理合法。
你买了房子,房产权是你的,但房子下面的地皮是我的;你再化钱,注意,买的是使用权,七十年之后咱们再说。可怜的城里人,人家农民还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呢。
等你买好房子,为脚下踩的地方额外付了一大笔钱,有关部门会装模作样地发给你土地证,证明你的私产被允许放在这个地方70年。
请问:我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在哪个位置?我想在我所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做点别的,可不可以?譬如,把自己的房子拆了,种一片蔬菜什么的。
把房产与土地割裂,实在是场阴谋。还是个千古笑话。我的头发长在我的头皮上;一旦头皮收归“国有”,我固然可以把头发拔下来,头发的性质和所有权仍然是我的,只是皮之不存,发有何用?
比起房产和土地的关系,这个胡说并不算太荒诞。
有些精心推出的政策,就象众神精心打造的女人潘多拉(意为“被授予一切优点的人”),刚一亮相,果然美妙无比;一旦她打开盒子,一切不幸和灾祸蜂拥而出,洒向人间都是祸;而唯一一个美好的东西——希望,却偏偏被关在那只丑恶的盒子里。
想起了弥尔顿的《失乐园》,担心老百姓会象天使路西法,怀疑上帝的统治能力,继而起来反抗,最后成了魔鬼撒旦。
“天堂”的代价,不仅是民众忍痛掏出更多的血汗钱,还有因之蓬勃滋生的不良情绪和国家根本的动摇。
平抑房价的政策出台多时,至今未见成效。有的官员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不知是不是真的,反正看上去很无辜。如果当政者真的重视民生,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难,只怕不肯:地方政府拨出几块本属全体市民所有的地块来,先建一批满足基本生活条件的房子,租赁给目前没有能力购房的市民过渡;再造较好的房子,政府部门充当不赚钱或少赚钱的房地产商人,廉价出售;如果廉价房占房产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力度还不够,三十、五十地提高比例,能不见效?
当然,也要留给房地产商一碗好饭:把最好的地段留给他们开发、赚钱,赚那些对住宅有着更高要求的人的钱。
世界不存在绝对公平,社会的总体和谐,是最大的公平,最重要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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