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之困惑
顺手牵羊说实话,我都没有脸说我曾经是名窃贼,而且用警察的话来说,还是个惯犯。感觉惯犯这名号用在我头上简直都丢小偷的脸。我在未进监狱之前,连偷带抢的也不知道做过多少次,而让我内心最纠结的只有第一次和最后
顺手牵羊说实话,我都没有脸说我曾经是名窃贼,而且用警察的话来说,还是个惯犯。感觉惯犯这名号用在我头上简直都丢小偷的脸。
我在未进监狱之前,连偷带抢的也不知道做过多少次,而让我内心最纠结的只有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纠结的原因并非是因为自己失手而进了局子,而是遇到的那两位失主真是让我不得不佩服的很,感觉人家那种生活态度是我出狱后一定必修的课程。你如果不信,那我就给你讲讲我的这两次遭遇。
我的第一次失手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那是因为偷了朋友的一辆自行车,当然并顺手把他的一件夹克衫也穿在了自己身上。
平时我经常不在家,属于四处流窜的人,而那几天过春节,家家户户都有人,也不好行动,顺便在家休息几天。于是,当我那个朋友找我玩时,几顿酒喝过之后,原本渐渐淡漠的关系也便又旧梦重温了。
坦白地说,我那朋友也不是什么好鸟,虽然我们属于一丘之貉,但我们走的路子却不相同,我属偷窃,他属讹诈。
当我把从他那里偷来的东西变卖完之后,我那朋友也没怀疑是我干的,因为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但他不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兔子有草可吃,假如别的地方都没有草了,窝边的草再不吃,难道让别的兔子来吃?自己看着那草饿着吗?朋友也许不懂,但我懂。
我那朋友丢了自行车后,便报案了,在报案的同时,他还说丢了一件夹克衫,并在那夹克衫的夹层口袋里面,还有刚从朋友处借来的三千元钱,那钱是他准备给女儿年后交的学费。
派出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始寻找线索,现在的警察我们大家都知道,那都是吃饭不办事的主,特别是那些小打小闹的案子,没有好处、没有油水,谁也不会帮你用心去查的,所以,有好多偷盗的案件大多都不了了之。除非遇到重大案件,出了人命,他们才会用点心。
我那朋友深知其中的道理,那帮派出所的警察他是指望不上的,所以,他便自己没事就到处转悠,寻找他那辆车。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他那辆自行车是冒牌的日本产山地车,上面粘贴着什么*****日本大佐乱七八糟的标签。那车在当时还是很流行的,对于朋友那种下岗工人来说也算是件很贵重的家当吧!于是,他很用心。
也许是因为那车在当地出售不太多的缘故,也许是因为他太把那车当回事的缘故,他终于在一家旧货市场找到了它。
然后,他便把这事通知给了派出所。这下那帮警察便像猫见了鱼腥似的表现的很积极,我那朋友像当年汉奸似的带领着那帮警察迅速赶到现场。
当我朋友拿出充分的证据,比如哪地方掉块漆,哪个地方少个螺丝等等,这些令平常人都难以发现的细枝末节,并百分百地认定那辆车就是他的之后,警察便把旧货市场的老板给弄到了派出所里进行讯问。
斗智斗勇
起先那老板死活不肯说出是我卖给他的,并一口咬定说是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人当做破烂卖给他的。
因为他知道我是他一个不可多得的经常来往的客户,再说干这行是有规矩的,能不说的尽量不说,说多了反而事多,弄不好还会引火烧身。
但那老板后来实在经不住我那朋友还有警察的软磨硬泡,威逼引诱。人家还没有屈打,他便成招了。最终把我给揭露了出来,说是我卖给他的,并给了我三百块钱。
那天深夜,正当我跟我女朋友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警察便翻墙过院把我赤身裸体的给按在了床上。
我带上手铐要走的时候,回头看到我那女朋友还没有从刚才激情中回味过来,披着毛毯倦缩在床头,惊愕地看着周围所发生的一切。
我冲她笑了笑说:“没事,肯定是误会,等我回来啊?”
来到派出所的讯问室。刚开始我也是不承认的,虽然警察拿着那本卷起来的信纸照我脸上扇了几个耳光,嘴角即使都流了血,我还是死不承认。所谓不见兔子不撒鹰,我知道只要挺过这一关,他们如果真的没有什么证据,最多在这里呆二十四小时,我就算是胜利了;当然,我也知道他们不会无缘无故把我抓到这里来的,肯定知道我犯了什么事,但具体什么事,我只有从他们的口风中慢慢琢磨了。宁愿自己多受点罪,身体多受点苦,也不能那么轻易地把自己所做的事全盘交待喽!这是一个有经验的作案人员必备的素质。
但当我看见旧货市场老板那垂头丧气的模样时,我内心便彻底崩溃了。因为那时我不知道他到底交待了我卖给他几辆车?所以,当警察再次问我时,我便摸着石头过河似地交待了三起跟那老板有关联的小偷小摸的小事,当然,那时我也真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当听到警察说让我把从我那朋友那弄的三千元钱交出来时,我便懵了。因为我压根就没有见什么钱啊?穿上那夹克时,我是特意把口袋翻遍的啊!除了半包烟和一个打火机之外,连根毛都没有。
于是,我就对警察说我真的没有看到那钱,我甚至把我八辈的祖宗都诅咒上了,但那帮警察还是不相信。最后,我干脆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并据理力争地对警察说:“我真的没有拿那钱,就他那穷酸样,会把三千块钱随便放在口袋里面?他还不把钱放在枕头下面或者抽屉里面锁好啊!你们凭什么相信他说的话,而不相信我说的话呢?假如他说他丢三万,你们也相信?”
“你口才挺好啊!告诉你,刚开始我们也不会相信,但人家有证人,有证据啊。他有个朋友拿出了借给他三千元的条子,你说我们能不相信他吗?”
“那你们怎么就证明他那朋友不是做伪证呢?”
“我发现你这人有点胡搅蛮缠啊?你要知道做伪证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家不怕?再说了,就算如你所说,即使人家做伪证,可你连个做伪证的人都没有,又怎能证明你的清白呢?谁又能证明你没有拿那钱呢?”
警察这些话倒真是把我说的哑口无言,是啊!谁能证明我的清白呢?没有人。所以,那时我只有重复地说着一句话:“我真没有拿那钱,我自己也没有钱。你们也不想想?要有钱,我还能去偷吗?”
“别费话,有钱你就不偷了?汉朝有个叫刘志的皇帝,一个国家里面的东西都是人家的,有钱吧?然而他却最喜欢偷东西,知道什么原因吗?”有个警察看起来很有知识的样子。
“我一个文盲,哪知道古代那些事啊?”
“是因为他把偷都当成一种习惯了,见了喜欢的东西,不偷手就痒!懂了吧?别跟我讲这些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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