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童养媳

旧时的童养媳

券剂散文2026-04-29 15:40:07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老沔阳叫“小媳妇”(方言:“把小媳妇”)。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后与领养家的男人正式结婚。童养媳现象曾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过,且亦有较长的历史,据说元代著名的纺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老沔阳叫“小媳妇”(方言:“把小媳妇”)。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后与领养家的男人正式结婚。童养媳现象曾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过,且亦有较长的历史,据说元代著名的纺织鼻祖黄道婆就是一个“童养媳”。这个听起来既古老又封建的名词,在现在年轻人看来,已经是一种很陌生很遥远的称呼了。旧时的童养媳现象,在那个时代习以为常,总体来说,童养媳是一种变态婚姻习俗。
旧社会童养媳婚姻之所以盛行,有着广泛的社会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穷苦老百姓的生活地位十分低下。
第一,贫穷的人家生下女儿无力养活,就把她结了人,长大了成为抚养者家中的媳妇。即所谓的“女生畀人抱养,长即为抱养者媳”。有没良心的父母靠卖女儿发财。传说唐朝杨贵妃得宠,民间一时祈盼生女,就有缺德父母,生男锁愁眉,生女千方百计去卖大钱。至于别人买去是当童养媳还是别的那就不管了,反正女人生下来就是“菜籽命”。
第二,有些男家,因家穷或者男子残疾,就抱养一个女孩养着。有的是考虑结亲聘礼重,婚礼开支大,陪嫁多,童养媳可以大大减少这种开支。男方抱养待年媳不需要财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娶媳妇简单得多,不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要陪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一些地方志有记载:“农家不能具六礼,多幼小抱养者”。这种习俗,成为造成童养媳习俗的一个原因。
第三,清代社会还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妇的习俗,这种做法叫做“冲喜”,希望病人会好起来,这又是成为出现童养媳的一个原因。
“小媳妇,泪汪汪,整天推磨在磨坊。夜晚推到三更半,早上起来不敢慢。鸡叫五更天大亮,小媳妇累得哭断肠”……
童养媳制度使幼女身心遭到无情的摧残,她们多受夫家,尤其是婆母的虐待。恶婆婆要把童养媳整“圆范”,动辄打骂,并强迫幼女从事力不胜任的家务劳动。她们在这种迫害下,还不敢向娘家的亲人诉说。这样的恶婆婆不是个别的,她们要降伏儿媳,以使后者规规矩矩地侍候公婆丈夫。“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待到小字辈熬成婆婆,又拿婆婆的方式去虐待自己的童养媳或儿妇。有的童养媳还被婆家当作财产而出卖。把童养媳卖给了妓院,卖给人为妾等。
在旧社会,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人家,也有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或从道旁路边拣回来的女弃婴,或从街上插草标卖儿卖女的灾民手中,用贱价买回的幼女。这些童养媳整天待在家里做家务,稍有不慎,遭到婆婆百般打骂,受尽虐待,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如有不肯,就采取逼迫得手段。婚礼那天,童养媳和新郎只须换上一套整洁的衣服,办几桌简单的酒菜,应酬一下亲朋好友就行了,省事省钱。
童养媳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折磨死亡,名正言顺的出殡,则要看有没有名分了。如举行过婚礼,有点良心的家庭,会给一口薄棺,可埋入自家坟地,名列族谱;没举行婚礼,遇到狠心的家庭,什么都没有,芦席高粱梗,草草掩埋在荒野。
“忽然老天一场雨,只顾躲雨哪顾埋。天空飞来一只鹰,啄奴的眼睛殴奴的腮。只怪爹妈良心狠,死后无人烧纸来”…….
童养媳一般折磨太多,且年龄小,往往不能正常生育。传闻,民间有一种偏方,一是口服,二是塞入女子下身,让其早熟。“九汤催熟,七龄乳丰潮至”,想必这九汤就是那种偏方了,想想就让人揪心、该死!
坐落在沔城四面环水、风景秀丽,大、小莲池其间的迎恩楼,是唐朝复州刺吏狄梁公问政处遗址。据传,在老沔阳百姓中曾流传有这样一首歌谣:“苦啊苦,婆婆整媳妇。分尸丢水中,掩埋不用土。宁受千般苦,不做小媳妇”。故事说的是沔阳城南外有个恶婆婆,对年仅十岁的童养媳百般虐待,以致折磨而死,并分尸丢入水中。恶婆婆满以为自己的作为无人知晓,却不料被狄梁公查得一清二楚,后捉拿归案,就地正法,以做效尤,百姓无不拍手称赞。
《小女婿》是流传在江汉平原的民歌。所谓“小女婿”,是指已成年的女性和未成年的男性(甚至还是稚男)结成夫妻,因为男的太小,故称“小女婿”。小女婿是旧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往往是穷人家里十几岁的女孩子,被父母送到富人家才一岁多点的孩子做媳妇,一边给富人家当佣人,一边照顾这个小孩子。孩子长大后往往又娶新妻,那时这个女孩已经老了。《小女婿》也是旧时童养媳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
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媳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她们终于成了名正言顺的妻子,成了家庭的女主人、国家的主人。我曾看过《从童养媳到红军战士》一书,讲的是朱德夫人康克清故事,“朱毛领导闹革命,桂秀当了花木兰”,至今仍然脍炙人口。今天,童养媳这个称谓,已成为历史名词,但愿这段历史不至最终被世人所彻底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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